吳江開發區(同里鎮)、汾湖高新區(黎里鎮)、吳江高新區(盛澤鎮)、太湖新城(松陵鎮)管委會,各鎮人民政府,區各委辦局(公司),區各直屬單位:
經區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就調整2018年度我區 社會保險有關政策的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(標準)
(一)企業職工社會保險
2018年4月1日起,我區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基本養老保 險繳費基數下限由2340元/月調整至2660元/月,繳費基數上限為19613元/月。
2018年4月1曰起,我區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最低 繳費基數調整為2660元/月,可設若干個檔次,最高不超過每月 19613元?檔次設定由吳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公布。
醫療、失業、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隨基本養老保險一起 調整。
(二)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
2018年度(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曰),居民基本養 老保險籌資模式和籌資標準全面接軌蘇州。具體調整如下:個人 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、1680元、2160元、2520元四個檔次, 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標準。區、區(鎮)兩級財政實行分年 齡段補貼(不含補繳)。補貼標準為:男不滿45周歲,女不滿40 周歲的,每人每年補貼300元;男年滿45周歲不滿55周歲,女年 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的,每人每年補貼360元;男年滿55周歲, 女年滿50周歲的,每人每年補貼420元。年齡以繳費當年末到齡 為準。
(三) 居民醫療保險
2018年度(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),吳江區居民 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1450元/年。其中:個人繳費320元/年(含 大病保險20元);其佘1130元由區、區(鎮)兩級財政籌集。
二、調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
(一)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
2018年4月1曰起,吳江區一類至八類行業基準費率調整為 0.4%、0.7%、1.0%、1.3%、1.5%、1.7%、1.9%、2.1%。
(二)建筑工程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基準費率
2018年4月1日起,建筑工程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基準費率調整為2‰,交通、水利工程,裝飾裝修、市政工程、設備安裝工程 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基準費率調整為1.6‰,自愿參加商業保險費 率調整為0.8‰。
三、調整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有關規定
自2018年4月1日起,原適用《吳江市外來農民工醫療保險暫 行辦法》(吳政發〔 2008〕198號)的參保對象,統一按照《吳江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辦法》(吳政規字〔2010〕21號)參加職工醫療保險。
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
2017年12月18日